寒风凛凛,白雪拂面,当事人刘某的母亲张某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阚翀和民事庭马艳红两位法官的手中。“公正执法怀爱民之心、清正廉洁办利民之事”两列金灿灿的大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谢意,为寒冷的冬日增添了浓浓暖意。
刘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母亲张某和父亲离婚多年,刘某瘫痪在床,一直由其母亲张某照顾,张某无工作,母女俩靠低保维持生活,生活非常困难。在刘某起诉其父亲索要抚养费的案件中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阚翀耐心指导和帮助张某准备诉讼材料,为其联系司法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快速立案,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其办理诉讼费减、免、缓。
立案完成后本案被分到马艳红法官手中,考虑到张某还需照顾女儿,时间精力有限,多处求医积攒的票据又纷乱繁杂,马法官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角度出发,对于张某举出的票据根据时间线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以确保没有遗漏。因被告系被执行人员,对参加诉讼抵触情绪很大,一直逃避与承办法官沟通,拒绝提供地址并拒收传票,通过多方努力最后马法官终于找到被告向其送达并予以训诫,最终被告息诉服判,表示愿意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一面锦旗、一丝温情、一股动力,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我们法院人今后努力的方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结合家事纠纷呈现出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探索,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模式改革创新,久久为功,切实用司法力量守护好辖区的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