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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小药方” 守护和谐“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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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09 09:32:01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西安区人民法院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作用,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守护家庭和谐的新途径。

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内离婚、抚养纠纷等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妇女、儿童两类群体仍普遍存在自我保护能力差、自救能力差的问题。为充分发挥妇联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基层治理方面的作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向西安区妇联发出司法建议,共同探索婚姻家庭纠纷治理新路径。


收到司法建议后,西安区妇联高度重视,表示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西安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妇联柔性调解的优势,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纠纷,形成高效工作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刚性法律条文外感受到柔性司法的温情。

家庭作为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家庭和谐安定对社会稳定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与妇联携手探索,建立“温情司法+多元共治+文化浸润”的家事纠纷化解之路,实现了守护“小家”和美、促进“大家”和谐的目标,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特色名片。



 
责任编辑:西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