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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好人】王丽莉:铁肩担正义 柔情铸法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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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9 10:50:56 打印 字号: | |



     王丽莉,女,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一级法官。

     一、顾全大局 甘当司法为民“孺子牛”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王丽莉始终扎根审判一线,潜心钻研案件。几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无超审限案件、缠访缠诉案件,综合考核质效连续多年全院领先 ,2023年度结案率99.23%,本院同业务领域第一。她业务水平精湛,办理案件总是努力达到情理法融,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群众满意的目标。她所在的庭室,案件范围为西安区城区内的所有民商事案件。作为部门负责人,每每遇到案件标的大、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案件,她总是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原告某区住建局诉被告某银行及某融资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标的额3000余万元,被告准备的证据就足足有一行李箱之多,整个案件庭审持续了10个多小时,经过多方沟通及释法明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个多小时的庭审,对法官的身心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但看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她都觉得汗水和付出都是值得的。她妥善处理了易造成矛盾升级、集体性事件的安家花园小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在多次实地走访,认真辩法析理后作出了解除物业合同的判决,为区域新业态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

     数千件的案件教会她如何在办案中让法律适用更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原告钟某诉某广告公司及某医院生命权纠纷一案中,钟某的父亲在为某医院安装广告牌过程中,被玻璃砸中后身亡,当事人没有报警,案发时的情况三方描述均不一致,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多次到案发地走访查看,不断与当事人沟通,最后依法进行了责任划定,三方均表示认可判决结果,此案还被吉林电视台专题报道。她所审理的妻子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丈夫赠予钱款的赠予合同纠纷等案件因社会关注大、贴近民生而被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吉视公共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引起了不错的反响。

     二、积极探索 勇当诉讼服务“排头兵”

     王丽莉同志始终坚持“走出去”的普法理念,结合普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及时向广大青少年及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发放企业风险告知书,减少企业诉讼风险并协调立案庭开设涉企纠纷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使企业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累计开展普法讲座20余场次,拍摄普法宣传短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上为群众纾难解困。为了解决群众诉讼跑腿难的问题,在全院带头推广“网络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审理案件时长平均缩短30%,使当事人身处异地或不便到庭的案件得以快速、高效的解决,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同时,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功能,准确、快速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使案件结案率、调撤率指标极大提升。正是这不断地探索,其撰写的“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推进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文章于2023年3月在中国网发表。

     三、践行初心 善当民生服务“贴心人”

     她常对同事们说“有的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让他们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他不仅会对法官失望,更会对法律感到失望。”因此她坚持严以律己、践行公平正义承诺,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这几年她的办案数量逐年上升,工作任务繁重,但她总是阳光、乐观、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她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很晚很晚,白天忙着开庭,十余页甚至几十页的判决书,是她利用下班时间用汗水和心血书写而成。也正是这样的认真,让她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她所承办的某案件庭审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庭审。

     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王丽莉同志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将公平和正义作为服务于民的标尺,将和谐司法融入每一个工作环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信仰与追求。



 
来源: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西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