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人民法庭开展了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庭干警向沿街商铺及过往群众发放了《产品质量法》《种子法》《民法典》等宣传折页,为过往群众提供帮助。教育经营者采购安全放心的好产品、提升优质服务、不断开拓自己的品牌引领力。在春耕生产时期,引导群众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活生产资料时,注重产品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号及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毒性、用途等等,对于信息残缺不全或不清楚的标签产品,建议不要采购或购买。并提醒大家要警惕常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注意辨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情形,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妥善保存好维权凭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下一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的治理链条,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