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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打击持续升温 铁腕执法强制腾迁
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执行三起强制腾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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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丹  发布时间:2019-07-25 10:49:46 打印 字号: | |

腾迁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腾迁案件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腾迁后的安置等问题也都需要逐一解决,稍微不慎就会引发出信访案件。为继续深化全省“夏日闪电”专项行动,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处理了一系列腾迁案件,成功将三处涉案地点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例一:继承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安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的继承纠纷一案,2013年10月30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位于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6委一栋房屋判归安某继承。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将房屋归还给安某。2018年,因该房屋动迁,申请执行人多次与张某沟通,让其腾出无果,于是安某到西安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查看,均未找到张某。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后,法官要求其到法院协商腾房,但张某始终不肯露面。执行干警在该房屋张贴了执行通知书,先后两次张贴腾迁公告,并电话告知张某,如不迁出房屋,法院将对该房予以强制腾迁,但张某对此仍然置之不理。2019年6月10日,西安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十余人,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迁,现已执行完毕。

案例二:所有权纠纷案

2003年申请执行人单某作为某材料厂法定代表人与被执行人某铸造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满后,铸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腾迁。2019年6月,申请执行人单某向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精心制定了腾迁方案,组织精干警力,于6月27日对该厂院进行强制腾迁,现已顺利将厂房归还申请执行人。

案例三: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关某借款340万元及利息,遂以其所有的位于四平市某小区的五套门市房抵押。约定如李某未按期还款,关某可以优先受偿上述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关某于2016年8月16日到法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评估、拍卖了上述五套房屋,以上房屋流拍后,由申请执行人关某接收。西安区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后,其中四套房屋均已交付。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阻挠法院交付最后一套17号房屋,将该房出租,并由案外人强占了该房并将房门上锁。2019年7月5日,本院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干警十余名,警车三台,前往四平强制执行。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局与四平市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四平公安部门积极配合,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其间,案外人王某到现场阻挠执行,办案人对其耐心说服教育,向其释法明理,听了法官的悉心讲解,同时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王某放下了抵触情绪,认同了执行结果,未作出其他激烈举动。最终,顺利对该房予以强制执行,将房门打开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生效判决迟迟得不到全面履行,不但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法律权威的践踏。这三起案件的圆满执结,展现了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坚决捍卫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为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挥利剑斩荆棘,以坚不可摧的执行力量、高效多样的执行手段、温暖人心的执行效果,一次次彰显了司法权威,一次次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辖区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卢本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