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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协商稿)
(2015年1月14日在政协西安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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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 才  发布时间:2015-01-14 15:00:37 打印 字号: | |

各位委员:

按照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原则,现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协商稿)提交政协西安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请讨论协商,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0件,结案1463件,结案率为98%,为推进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司法,公正裁判,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7件,审结132件,判处罪犯191人。严格落实罪行法定原则,对暴力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实行严打重判,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3-10年有期徒刑36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78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70人,减少了社会对抗; 对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人犯32人,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纠纷。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5件,审结1139件。强化诉前调解、庭上调解和判后答疑等各项措施,调解结案874件,调解率为77%,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难以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

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审判监督。严格履行行政审查职责,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对违法或显失公平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或变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件,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审理发回重审案件12件,再审案件2件。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围绕工作大局,服务辖区稳定发展

强化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各项措施,为我区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平安西安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和法轮功、毒品、“医闹”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立足教育挽救,认真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强化庭前调查、庭上教育和判后帮教措施,回归社会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促进了平安西安建设。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做好诉讼调解的同时,将调解职能向诉前延伸,指导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12件,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落实信访案件化解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以信访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涉诉信访案件除1件确定为无理访报上级法院评查外,其余7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促进了我区社会和谐安定。

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对涉企纠纷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审理区属企业经济纠纷86件,小额诉讼案件35件,保障了企业债权及时实现;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堵塞企业漏洞;深入企业帮助审核重大合同,协助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发挥行政协调职能,抽调专人依法协调处理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纠纷,进行拆迁法律审查指导和个案协调600余次,为我区棚改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注重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把服务民生各项措施贯穿于诉讼和执行工作全过程,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收到良好实效。

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建立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凡属受案范围的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基层法庭巡回办案,送法上门,方便群众诉讼;落实惠民措施,对特困当事人减收缓收诉讼费用40余万元,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加强房屋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案件的审理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合力化解执行难题。从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出发,多措并举,采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和联动执行等方式,全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158件,执结152件,执结率为96%;强化执行各项措施,查封扣押财产76件,委托评估拍卖28件,司法拘留16人次,执行回款800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达60%,较好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加强审判管理和院务保障措施,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为目标,强化审判管理,各类案件逐级把关,重大疑难案件审委会讨论决定,审结的案件逐件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裁判正确率达98%,提高了审判质量;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及时催办,跟踪考核,杜绝超审限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对符合规定的455件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实现了阳光司法。

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加强机关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审判工作秩序;强化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减少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统筹使用办公用房,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障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庭审功能设施,更新信息化装备,提升了物资保障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加强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审判队伍。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和推动审判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认真查找和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灵魂上受到一次深刻洗礼,增强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提高队伍战斗力为目标,强化教育培训措施,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夯实干警思想政治基础,确保干警思想和行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组织干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收看法律专题讲座,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提升队伍司法形象为目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条规禁令,开展司法作风和执行作风专项整治,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8项,落实领导检查工作责任制,定期回访当事人,开展明查暗访,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院风。

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们还自觉的把法院工作置于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区委、人大、政协做出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决议,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重要工作向区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及时办理人大、政协督办的案件,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观察庭审、参与听证,普通程序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审判全程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先后被评为区模范单位、全市调解工作先进法院、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刑事庭荣立集体二等功,28名干警受到不同层次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有效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强,案件质量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当事人还有一定反映;“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已经穷尽执行程序的案件仍然得不到执行,执行到位率较低;司法改革任务繁重,推进过程中将面临许多实际困难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委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我们要充分认识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谋划法院各项工作。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和谐稳定和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准确把握审判工作在诉讼制度中的中心地位,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公正审理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扎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组建少年综合审判庭,开展全市未成年刑事、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建设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善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官裁判案件、化解纠纷的能力;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各位委员,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围绕西安区稳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全面转型、振兴发展的新西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西安区人民法院